直播平台管理规范
为加强对直播行为的管理,给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主播及用户提供一个和谐健康的才艺展示与欣赏的平台,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制定本管理规范,以明确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办法,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将依据违规行为类型,按照本规范作出相应处罚。

定义:本规范所指的行为包含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主播以及直播平台上发布个人资料、直播、发言、小视频等所有行为。

一、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主播有义务保证直播环境健康和谐,主播需对直播间中的连麦者、直播间信息等所有直播内容负责,若以上部分有违规行为,将依据违规情况,对违规者及主播予以处罚。

二、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主播以及用户需严格遵守本管理规范,如违反本管理规范的各项规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三、若出现以下违规行为,一经认定,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一)严重违规行为(A类违规)

1、发布危害国家政治政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发布反党、反政府或带有侮辱、诋毁党和国家的内容;

(2)进行散布谣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3)发布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暴恐、邪教或其他封建迷信的行为。

2、直接或间接传播淫秽***信息、进行露点或***表演的行为。

3、宣扬暴力、血腥,危害生命安全等信息,及教唆犯罪的行为。

4、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贩卖传播或展示枪械、毒品或其他管制物品等违法行为;

(2)参与、教授、传播赌博的违法行为;

(3)组织、宣传、诱导用户加入传销(或有传销嫌疑)的机构。

5、严禁扰乱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秩序的直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冒充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的行为;

(2)平台挖人、外站拉人的行为;

(3)买卖账号、买卖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币豆、买卖阳光等违规行为。

6、游戏直播外挂或直播禁播游戏。

7、直播古墓、坟地探险活动。

如出现以上A类严重违规行为,账号将被永久封禁,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的权利。

(二)一般违规行为(B类违规)

1、着装低俗、暴露或妆容低俗、不雅进行直播,包括但不限于:

(1)穿着情趣制服、情趣内衣、暴露装、透视装、睡衣裙、真空凸点、紧身衣、内衣外穿、半截抹胸、渔网袜、吊带袜、三角短裤或呈现三角状短裤、低腰超短裤等;

(2)大尺度裸露身体,包括男性赤裸上身;

(3)衣衫不整,裸露胸罩、内裤或仅用被子、浴巾、衣物等遮盖身体;

(4)穿着暴露,如露出胸部/乳沟、臀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突出胸部/乳沟、臀部等敏感部位;

(5)直播洗澡或湿身诱惑性的直播;

(6)带有低俗、不雅、恐怖妆容或在身体各部位描画低俗文字或图案。

2、带有性暗示、性挑逗或其他低级趣味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揉挤胸部或刻意对着镜头抖胸、扭臀、抚摸敏感部位等;

(2)拉扯衣服、脱/穿丝袜或内衣胸罩等刻意表现低级趣味的动作;

(3)聚焦胸部、臀部、腿部、脚部等敏感部位博取眼球;

(4)坐姿直播时,裸露腿部未进行遮挡;

(5)使用性用品或暗示性的道具进行表演;

(6)低俗表演或低俗游戏,包括但不限于:撩上衣、撩裙子、拔毛、胸部或裆部夹物品、舔舐物品、模拟活塞运动等;

(7)播放低俗音乐、模仿叫床或是其他低俗声音的;

(8)宣传低俗话题、带动低俗氛围的内容,如主播诱导连麦对象擦边、诱导观众违规等行为。

3、涉及政治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歪唱国歌或以军旗、党旗、国旗等背景直播;

(2)谈论影响社会和谐的时政话题;

(3)在军事区域直播或穿着国家机关人员、军队的工作制服(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司法、工商、税务、海关、城管以及军装迷彩服等军事元素服装)进行直播;

(4)使用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或国家领导人形象作为个人资料、头像、昵称等;

(5)歪曲诋毁或歧视宗教观念、宗教信仰的内容。

4、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诋毁、谩骂、骚扰攻击他人;

(2)侵害他人隐私的录像、偷拍,未经当事人同意公开泄露他人隐私信息;

(3)破坏公共设施、影响社会秩序、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5、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宣传不良价值观,包括但不限于:拜金主义、贪污、受贿、婚外恋、一夜情、同性恋以及其他引人消极颓废的行为;

(2)反科学、封建迷信的内容,如算卦、占星占卜、塔罗牌、佛牌、看风水、碟仙、笔仙、筷仙等。

6、直播夜间探险、探秘、灵异类的内容或其他带有惊悚和恐怖言语的行为。

7、表演危害动物生命安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捕杀国家保护动物、虐待虐杀动物等。

8、在开车时危险驾驶、违法驾驶,包括但不限于闯红灯、遮挡变更号牌、酒驾、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等行为。

9、播放未经授权的影视剧、综艺、赛事或其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10、直播一般的棋牌类、麻将类内容不得出现赌注、筹码等具备赌博性质的赌资。

11、其他扰乱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秩序的行为:

(1)宣传其他直播平台的行为;

(2)辱骂诋毁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的行为;

(3)其他官方活动刷票刷量的行为;

(4)盗播录播骗取礼物的行为。

如违反以上B类一般违规行为,将依据情况进行删除、提醒、停播、封禁账号的处罚。

(三)轻微违规行为(C类违规)

1、在直播时抽烟、酗酒等行为。

2、在床上直播或以床为道具、背景或直播睡觉的行为。

3、直播过程中长时间挂机等消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黑屏挂机、长时间定格同一或相似画面、播放直播录像等。

4、拍摄各类低俗、血腥、暴力、恐怖场面或其他令人不适、恶心的低俗画面(包括游戏画面)。

5、游戏私服直播、宣传私服游戏或其他侵犯游戏版权的行为。

6、主播在驾驶过程中手持直播工具进行直播或进行其他因直播对驾驶产生干扰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弹幕互动等行为。

7、未经授权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进行直播。

8、直播残疾人乞讨或以身体残缺博取眼球的行为。

9、未满18周岁且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直播的行为。

10、直播含有赌博性质的互动游戏,通过具备赌博性质的方式来赚取乐娱星映(北京)文化有限公司 币等虚拟礼物。

11、直播大面积纹身,低俗***纹身的行为。

12、直播其他平台的内容。

13、涉及推销任何物品、服务,或变相推销任何物品或服务等广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进行玉石、珠宝、人参、赌石等买卖宣传;

(2)通过非官方平台出售、购买、代充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豆、买卖粉丝人气以及账号;

(3)烟酒广告或其他贷款、保险、网赚、医药、医疗器械;

(4)未经许可或授权进行募捐、投融资、加入会员商务合作,投入现金或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豆、虚拟物品等;

(5)通过个人昵称、个人签名、个人头像、聊天宣传买卖账号、刷粉、专业解封、专业封禁、淘宝代充、辅助、脚本等信息;

(6)进行直销、微商等广告行为。

14、表演言语低俗、用词低俗、爆粗口等低级趣味的行为。

15、表演危害自身人身安全的内容,以进行无安全保障及提示的危险行为、自虐等来吸引眼球的表演,包括但不限于跳水、蹦极、攀岩、自杀、酗酒、自残等。

16、虐待他人或展示各种令人不适的物品、活物、死物等。

17、资料信息(个人签名、头像、昵称等)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包含血腥暴力;

(2)头像不清晰、二维码、违规信息图片化、含网址,微信公众号等带跳转信息的;

(3)头像及封面尺度过大,非主流类、大面积纹身露出(前胸、后背、花臂、花腿)、哺乳等;

(4)服装涉及军徽,警徽、国徽、党徽、国旗、军装、军装迷彩;

(5)使用未成年人肖像、名义等做封面;

(6)冒充明星;

(7)含有低俗信息,包括宣传以及涉嫌宣传一些与主流价值观不符、低级趣味如黄色笑话、婚外情等信息;

(8)含有商业广告信息,如打广告、卖产品、未经官方审核的商业合作及推广行为。

18、骗取他人财物,包括但不限于:

(1)销售价高质低、虚假物品等方式诈骗、骗取他人财物;

(2)诈骗、骗取他人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账号、豆、币等虚拟物品。

19、在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平台以任何方式篡改系统获取的用户地理定位,或以不正当方式误导系统获取与实际不符的定位。

如违反以上C类轻微违规行为,将依据情况进行删除、提醒、停播、短期账号封禁的处罚。

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规范进行修改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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