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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保护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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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是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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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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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材料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若权利人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权利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如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侵权,则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列举证据证明侵权事实;如名誉权、肖像权及隐私权等其他民事权利,则应指明被投诉信息中具体哪些内容涉嫌侵犯权利人的何种权益并对涉嫌侵权行为和侵权事实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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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将投诉通知到作品提供者,若内容提供者认为作品不侵权的可提供相关证据反通知到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